苗栗縣內灣國小圖書室借閱辦法
一、開放時間:
1.平常日開放時間如「內灣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圖書室開放時間表」。(附件一)
2.寒、暑假之開放時間另訂之。(附件二)
3.團體閱覽或借閱:導師(或其他教師)為推動閱讀活動,可利用其他上課時間進行班級閱覽或借書。
二、借書及還書辦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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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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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團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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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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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個人借閱時間,攜帶個人之「書香卡」,現場進行借還書登錄,自行妥善保管,勿與班級圖書混放。
(流程:圖書-->借書證(苗栗書香卡)-->圖書館員-->輸入電腦-->完成借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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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以「班級借閱」為主,自行將欲借之書籍置放於「班級書箱」中。待負責老師或同學進行登錄後,才可以搬回教室。需整批還書後,方能再借書。
(流程:圖書-->班級書箱-->圖書館員-->輸入電腦-->完成借書-->圖書領回各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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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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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開放時間將圖書交給圖書室之師長或替代役Key還書,完成還書後放置於「個人還書箱」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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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開放將「班級圖書箱」整批歸還至圖書室即可,由替代役Key還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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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借閱對象、冊數及期限規定如下:
借書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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冊數(上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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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書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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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學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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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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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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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及義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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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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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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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借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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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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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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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罰則:
1.每位學生之借書證(苗栗書香卡)均可使用至六年級畢業為止,書香卡遺失者,需先行停權一個月後再行補發,補發時酌收工本費100元。以示負責。第二次遺失,本學期不再補發。補發時酌收工本費100元。
2.圖書遺失或毀損:請逕買乙本與原書一樣之書籍來賠償;若是絕版書,則可依原價購買「同類或不同出版社之書籍」亦可,同時其借書證(苗栗書香卡)「停權」一個月。
四、補充規定:
1.保持安靜,不喧嘩。
2.禁止攜帶食物、飲料進圖書館。
3.禁止進入管理區工作台。
4.維持書本整潔,勿亂寫亂畫。
5.書歸位時要排放整齊。
6.離開圖書館前,將椅子歸位。
7.未辦理借書手續,勿將圖書帶離圖書館。
8.班級閱讀時,各任課老師應指導學生將書置放於所借閱書籍處,。
9.班級閱讀離開前,各任課老師應指派學生關閉相關電源、整理桌椅,並關鎖門。
五、其他未盡事宜,於教師晨會時間宣導,並公布網站。
六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: 教導主任: 校 長:
(附件一) 105學年度 班級閱讀課及借閱時間表
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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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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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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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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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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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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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8:40~
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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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9:30~
1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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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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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間活動
10:10-10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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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借還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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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借還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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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放借還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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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10:30~
1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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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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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11:20~
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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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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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13:20~
1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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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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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14:10~
14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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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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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15:00~
1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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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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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課間活動時間由替代役協助借還書。
※除各班級閱讀課外,其他時間由教師自行以班級為單位開放閱覽、管理及借閱。
(附件二) 內灣國小寒暑假圖書館借書規則
一、本館出借圖書以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為限,以一般圖書為主,參考書、期刊,視聽等資料,借用規則另行規定。
二、本館借閱圖還時間:
平時: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20分至11時20分
寒暑假:週一至週五 上午10時至11時
三、本館書庫採開架式管理,讀者可自行從書架上選取。教職員工生憑書香卡,逕至服務台辦理借閱手續,但不得使用他人證件。
四、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借出館外圖書之冊數及限分別規定如下:
甲、教職員工:
平時:借書總冊數為五冊,借期三十天,可續借一次,借期三十天。
寒暑假:借書總冊數為十冊,借期至開學當日,不可續借。
乙、學生:
平時:借書總冊數為五冊,借期十四天,可續借一次,借期七天。
寒暑假:借書總冊數為十冊,借期至開學當日,不可續借。
五、借書期滿,如無他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,逾期不得續借,續借期間有人預約,接獲本館通知即須歸還。
六、辦理圖書續借手續時,需持原借圖書到館加蓋到期日期。
七、凡學生借書借期屆滿未還,每逾一日停借一天。若屢催不還,除停止借書一學期外,並送學務處處理。
八、欲借之書如為他人借出,可向本館服務台登記預約。
九、圖書外借如有遺失或污損情事,借書人須照章賠償,賠償辦法另訂之。
十、本館遇有清查、整理、改編或裝訂圖書時,得隨時索回借出圖書。
十一、借出圖書,無論到期與否,一律於學期結束前歸還。
十二、教職員工因故離職,學生於休學、轉學、退學或畢業時,應還清借書。
十三、本規則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,呈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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